兌獎細則
公告得獎名單:10/14(一)
首獎、二獎獎項兌換期限:2019/10/20 - 2020/06/30
三至六獎寄送方式與日期:將於2019/10/14起陸續派送,以宅配或掛號信件寄送。
首獎、二獎兌換規則:
1. 首獎機票為福岡來回機票2張,以市價8,500/每張, 為最高限額。
2. 二獎國內高鐵自由行2人,以市價2,500元/每人, 為最高限額。
3. 得獎機票將透過萬盛旅行社開票兌換,兌換有效期間2019年10月20日至2020年06月30日,逾期失效。得獎者尚須自行支付機場稅金及燃油附加費,亦可折抵萬盛旅行社所提供其他旅遊行程之費用(差價部分及附加費用需由得獎者自行負擔)。限使用萬盛旅行社販售網路上之國內外團體旅遊、國內外自由行、國內外機票、國內外訂房(不含未合作之民宿代訂、購買旅遊景點門票、票劵類)。請於使用前出示機票抵用憑證正本及護照或身分證影本,未出示者,不予抵用。
4. 價格依萬盛旅行社公告票價為準。金額不足需補價差,多出之部分視同放棄,不得退還現金。本憑證不得抵用護照費用、簽證、小費及機場稅、燃料稅(稅金依當時所開票的航空公司公告為主)。
5. 本活動所提供之票券抵用憑證乃依據萬盛旅遊2019年10月份之報價,網站機票及匯率等報價將因寒暑假旺季、連續假期、各地節慶祭典、展覽或競賽活動等各種因素而有變動,得獎者同意所有票價得依完成訂購後的報價為準。
6. 詳細使用規範、機票價格及訂位狀況等相關作業說明以萬盛規定為準。得獎者如有相關疑問,可於營業時間周一~週五 09:00~ 18:00,洽「萬盛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機票抵用憑證上之指定服務人員。
7. 得獎者請於出發前三日告知旅行社欲兌換之獎項,以便旅行社安排機位或行程之作業。
8. 旅遊獎項得獎者須自行辦理簽證或其他所需旅遊文件,主辦單位對簽證或其他旅遊文件批核與否不會負任何責任。一經登記旅遊獎項的得獎者,不能轉讓或更改。
9. 旅遊獎項並不包括旅遊保險、簽證、超重行李寄倉費、前往機場之交通安排及費用,所有膳食支出、個人消費及以上未包含的其它費用,有關開支或費用由得獎者自行承擔。得獎者同意自行承擔所有旅遊風險,建議得獎者自行購買旅遊保險。
10. 有關航班延誤、取消或酒店房間入住等問題,必須根據航空公司及酒店之指引,旅遊獎項得獎者同意主辦單位無需就上述情況負上任何責任。
11. 詳細使用規範依機票抵用憑證上條款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