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審規則
- 組成專業評審小組及網路投票結果總和評分。
- 參賽數量:報名參賽團隊最多以6人為一組,團隊與個人以1部為限。
作品規範
- 參賽作品於評審結果公布前,不得參加其他競賽,違者將不列入評審。
- 參賽者每人限得一個獎項。
- 影片命名:上傳影片需以「2019北門鹽鄉微電影競賽「這 北門情」_作品名稱:XXX」方式命名。
- 影片語言:華語,需有字幕。
- 影片長度:5分鐘以內。
- 影片比例:16:9
- 影片解析度:1920x1080以上。
- 影片格式:請上傳橫式格式之影片,檔案格式需為MPEG4、MOV、AVI、MPEGPS、WMV、FLV以上任一。
- 剪輯方式:可運用個人電腦軟體、手機APP進行編輯。
報名方式、評選方式
§步驟1:採用網路上傳收件
§步驟2:線上投票40%
§步驟3:專業評審小組60%
§步驟4:得獎名單將於雲管處官網及臉書公佈,並以Mail通知得獎者
- 專業評審小組:邀請3名擔任評審委員,邀請對象:社團法人台灣南方影像學會、台灣電影文化協會、台灣微電影協會、台南市攝影學會、雲嘉南濱海國家風景區管理處…等擔任之。
- 「專業評審」評分標準:原創性:30%;創意與情境表現:40%;攝影技術:30%
獎勵辦法
名次 | 獎金 |
第一名 | 取 1 名,新台幣30,000元獎金及獎狀 |
第二名 | 取 1 名,新台幣20,000元獎金及獎狀 |
第三名 | 取 1 名,新台幣10,000元獎金及獎狀 |
佳 作 | 取 3 名,新台幣5,000元獎金及獎狀 |
得獎者說明
- 得獎者必將得獎作品(原始檔)及公播授權書,寄至生命樹時創美學有限公司(臺南市北區臨安路二段17號7樓)。
- 參與本屆「北門鹽鄉微電影競賽」比賽得獎者,將由主辦單位於本年度11月公開頒獎表揚(頒獎地點另行通知),得獎作品將於臉書平台、官網等公開展出。
注意事項
- 所有參賽作品一經上傳提交參賽,概不取消刪除。
- 影片檔內不可有:
(1)作者簽名。
(2)標示任何與作品無關之記號或浮水印。
- 如經發現有下列情況者,取消其參賽以及得獎資格,並追回其所領之獎金、獎狀或獎品,有關法律問題由其本人自行負責:
(1) 提交作品曾得獎、接受徵選補助及已公開發表過之作品。
(2) 翻拍、拷貝、合成、剽竊、盜用、抄襲他人或違反社會善良風俗作品者
- 不得運用非經授權或有版權之影片、音樂、圖文資料等,若經檢舉或經主辦單位查出侵權,依規定立即取消參賽或得獎資格。
- 主/承辦單位保留競賽時間及競賽相關規定變動之權利,若有任何變動將另行公告,並以本活動網站公告為準。
│著作權聲明│
參賽者應擔保其作品享有一切著作權利,並無抄襲、剽竊之情事,影片中有利用他人著作或權利(包含文字、影像與聲音等)時,參賽者應自行取得該著作財產權人或權利人之同意或授權其著作或權利。參賽作品之圖片、影片,主辦單位有權依行銷宣傳推廣之目的,進行公開播送、公開傳播、重製、出版或相關活動中為公開發表等使用行為,且使用方式及次數均不受限,均不另給酬,參賽者並不得對主(承)辦單位行使著作人格權。得獎作品將依實際情況進行調整、製作,主辦單位有權對其作品進行修改、調整之權利,參賽者並不得對主辦單位行使著作人格權。得獎者需簽署智慧財產權歸屬同意書,同意自公布得獎日起,該作品之智慧財產權無條件讓與主辦單位,主辦單位擁有無償重製及公開發行,且必要時得對作品行使修改之相關權利,不需另支付日後使用酬勞或權利金。作者並不得對主(承)辦單位行使著作人格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