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於活動期間至活動網站,填寫推薦的店家(含提供餐飲的賣場),包含店名、分店、店址、電話與店內「全穀及未精製雜糧」製作的餐點名稱,需為常態性供應餐點,餐點內容以主食、配菜或湯品(鹹湯),這三種品項為主,有提供全穀及未精製雜糧食材、餐點,參考如下:
品項 |
全穀及未精製雜糧參考食材、餐點 |
主食 | 如糙米飯、五穀飯/多穀飯、紫米飯、蕎麥麵、全麥麵、地瓜粥、芋頭粥等 |
配菜 | 含玉米、地瓜、芋頭、紅薏仁(糙薏仁)、綠豆、紅豆、南瓜、馬鈴薯等菜色 |
湯品(鹹湯) | 如玉米排骨湯、栗子雞湯、蓮子雞湯、蓮藕排骨湯等 |
◆不包含麵包、饅頭、糕餅、甜點、甜湯、飲品等 |
提供推薦店家資訊後,請活動參加者填寫完整聯絡資訊(真實姓名/電話/地址/電子信箱),即可參加抽好禮活動。
主辦單位將從參加者中,隨機抽出得獎者正選及備取名單,並核對得獎者所提供之資料,進行店家及提供的餐飲資料審核,確認上述資料無誤後,再對外公布完整得獎名單,如提供資料不符者,將由遞補名單進行候補。
獎項 |
名額 |
17L三合一多功能微波氣炸烤箱 | 2名
|
25L多功能自動烹調燒烤微波爐 | 5名 |
有機生態糙米2入組 | 10名 |
紅豆紅薏仁茶4盒組 | 30名 |
量販店禮券500元 | 30名 |
超商禮物卡500元 | 30名 |
線上通路購物金500元 | 30名 |
(1) 領奬資料經審核判定合格者才符合領獎資格,主辦單位將依中獎人提供的贈品寄送地址寄給中獎人。填寫的寄送資料作為日後活動獎項配送,為保障個人權益,不得要求主辦單位修改或變更已送出之個人資料。
(2) 中獎者兌獎時提供之基本資料需填寫完整,中獎人若經檢查發現資格不符,將取消得獎者資格;中獎人若未依規定於領獎資格確認期間內完成上述領獎程序(以郵戳為憑),或因個人資料填寫錯誤導致無法聯絡者,或領獎時未能出具上述資料者,皆視同放棄得獎權益。
(3) 依所得稅法規定,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中獎金額或獎項年度累計總額超過 NT$1,000元者, 獎項所得將列入個人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依據財政部制定「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第 2、3、11 條之規定,機會中獎獎項金額如超過 NT$20,000 元,中獎者應扣繳獎項金額 10%之稅金,協辦單位得代為收取;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即於課稅年度內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未達 183 天之本國人及外國人)不論中獎獎項金額,需就中獎所得扣繳 20%之稅金。若準中獎人未能向承辦單位支付應繳稅額,即視為放棄得獎資格。
(4) 中獎者若為未成年人,應由法定代理人辦理領獎及一切相關手續。
(5) 本活動獎項寄送之地址僅限台、澎、金、馬地區,中獎者所提供的寄送地址若非屬於台澎金馬地區者,恕無法寄送。寄送地址請中獎人填寫完整、正確,承辦單位不負擔贈品無法送達之責任。
(6) 活動獎項以實品為準,如因不可抗拒之因素導致獎品內容變更,中獎人同意接受主辦單位安排之替代等值獎品,中獎者不得要求指定顏色、更改獎項或其他類型贈品,亦不得轉換其他商品、要求將獎項讓與他人、退費或折換現金,逾期也恕不補發。
(7) 主辦單位對獎項或獎品不負擔產品損壞或維修保固責任。主辦單位保有隨時修改及終止本活動之權利,無須做事前之通知。
(8) 獎項或獎品一旦寄出後,若有遺失、遭冒領或偷竊等喪失佔有之情形,主辦單位恕不負責補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