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EP1】購買『家樂氏可可系列』產品(請參閱上方活動品項)
【STEP2】憑購買發票至活動網站登錄
【STEP3】發票經審核通過即可獲得活動點數
【STEP4】集滿指定點數至活動網站兌換好禮
2024/12/01 00:00~2025/02/04 23:59
※ 發票購買日期應介於活動集點期間內(2024/12/01 00:00~2025/02/04 23:59)
※ 發票登錄期限至2025/02/09 23:59止(以活動網站系統之時間為準),未於活動辦法指定時間內登錄之發票視為自動放棄參加活動資格
2024/12/01 00:00~2025/02/14 23:59
※ 品牌好禮兌換期限至2025/02/14 23:59止(以活動網站系統之時間為準),未於活動辦法指定時間內完成兌換視為自動放棄兌換權利
活動期間內購買『家樂氏可可系列』產品(請參閱上方活動品項),憑購買發票至活動網站登錄,單筆消費滿100元即可獲得1點,經審核通過即可獲得活動點數,集滿指定點數即可於活動網站進行兌換品牌好禮,獎品數量有限,換完為止!
1. 進入活動網站需綁定LINE帳號參加集點,參加者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轉移點數或與其他帳號合併,亦不可要求取消、刪除已登錄之發票,主辦單位不負共同帳號所衍生問題之責任。
2. 本活動限非營業買受人參加,登錄之發票不得打入買方之統一編號,且為未捐贈、未作廢之發票,亦不得為手開式發票,若經確認非屬有效發票,將不具資格。
3. 每筆發票限登錄一次,重複登錄無效,登錄發票後,經審核通過即可獲得活動點數,如未登錄則不予計算。
4. 電子發票為系統自動審核,可手動輸入發票號碼或掃描發票進行登錄,開立發票店家於財政部電子發票平台資料上傳完成後,需3~7個工作天進行審核作業。
5. 傳統發票或電子發票輸入資訊有誤需人工審核,審核結果將於發票登錄日7個工作天內(不含國定例假日)顯示發票狀態,敬請耐心等待。
6. 登錄發票之活動點數以系統及活動小組判讀為準,得依判讀結果調整活動點數,所有發票審核及點數兌換之認定由主辦單位保留最終決定權。
7. 逾期未登錄發票完成者,不具參加資格。本活動流程於登錄發票後,因財政部電子發票資訊提供會有作業時間,須由系統或人工判定是否符合資格,方可累計點數。
活動小組確認兌換資料無誤後,集點活動獎品將於兌換後次月底前寄出。
※ 若遲未收到獎品,請於2025/04/15前主動詢問活動客服,逾期視同放棄兌換資格、或對收到之獎品無異議,恕不另行補發。
【個資權益宣告】
1) 主辦單位及執行單位因舉辦上述活動,為進行蒐集、處理及利用個人資料,特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八條之規定,告知擬參加之消費者下列事項:
• 蒐集人
美商家樂氏行銷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及其委託的尚藍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 目的
贈獎等相關程序;相關美商家樂氏行銷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之行銷目的範圍內使用(包含但不限於英美商家樂氏行銷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之品牌商品行銷活動、DM或電子報寄送、廣告資料、商品、售後服務及宣傳等)。
• 個資類別
C001辨識個人者:如姓名、住址、電話、行動電話等。
C003政府資料中之辨識者:如身分證統一編號等。
C011個人描述:年齡、性別、出生年月日等。
• 期間
自2024/12/01起至執行個人資料蒐集之特定目的之資料所需保存期間/依相關法令規定之資料保存年限,以期間較短者為準。
• 地區
本國、未受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限制之國際傳輸個人資料之接收者所在地。
• 對象
主辦單位、執行單位、主辦單位委託機關、執行本活動時之必要相關人員、主辦單位及/或執行單位執行上述特定目的所需之協力廠商。
• 方式
以自動化機器或其他非自動化之利用方式。參加者對於個人資料得行使之權利如下:
1. 查詢、請求閱覽或製給複製本。
2. 請求補充或更正。
3. 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或請求刪除。
惟依法因執行職務或保存證據所必須者,得不依參加者請求為之,如欲行使前述權利,請以口頭或書面通知執行單位辦理:
• 聯絡信箱:service@mobilewiz.com.tw。
• 連絡電話:02-25171326分機20。
參加者可自由選擇是否提供其個人資料,如參加者不提供或未提供正確之個人資料將被取消中獎資格。
中獎者授權主辦單位/執行單位得公開公佈其姓名。
2) 主辦單位及執行單位將尊重參加者之權益,絕不逾越上述特定目的之必要範圍,從事蒐集、處理及利用參加人個人資料,且非經同意,亦絕不任意竄改或洩漏或提供第三人使用。若有逾越上述特定目的之必要範圍之蒐集、處理及利用,主辦單位及/或執行單位將事先以書面、電子郵件、傳真或其他適當方式通知並取得參加人書面之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