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動辦法

活動期間內,購買「利口樂瑞士草本喉糖 70克袋裝(原味/檸檬薄荷)任一件」,即可參加抽獎!

活動辦法

活動期間內,於台灣地區全通路購買「利口樂瑞士草本喉糖 70克袋裝(原味/檸檬薄荷)任一件」,即可參加抽獎

※ 單筆發票僅限登錄乙次,每人限中獎乙次

※ 發票登錄後請務必妥善保管所登錄之發票正本及購物明細;電子發票務必於結帳時請店家印出證明聯及購物明細,以利兌獎查證。

活動獎品及抽獎辦法

獎項
品名
名額
一獎
苗栗斷橋部落輕奢露營-清新鐘型帳4人(價值$9,500)
 1名
二獎
Coleman 扶手露營椅-顏色隨機(價值$1,000)
 3名
三獎
利口樂森呼吸自動傘
10名
四獎
利口樂瑞士草本潤喉糖70g-二入組(風味隨機)
10名

※得獎公佈時間:2025/05/08於此畫面,Ricola利口樂Facebook粉絲團同步公布

中獎者將以Email方式通知,未中獎者恕不另行通知

  1. 登錄期間為活動起始日00:00至截止日23:59 (以主辦單位電腦系統時間為主)。
  2. 發票購買日期與登錄日期不必為同一天,最晚需於2025/04/24 23:59前完成登錄。
  3. 本活動每人僅限中獎乙次,每張發票僅可登錄一次且只有一次中獎機會,同一張發票重複登錄無效
  4. 以主辦單位電腦系統時間為主,未於活動指定時間內登錄發票視為自動放棄參加活動資格

領獎辦法

  1. 中獎名單以Ricola利口樂Facebook粉絲團公布之版本為標準。「利口樂好心情袋著走 (以下簡稱 本活動)」活動中獎名單於公布後7天內以電子郵件方式通知中獎者領獎方式,如因資料填寫不完整或不確實,以致無法連絡者,視同放棄中獎資格。
  2. 本活動接獲中獎通知後,需【填妥領獎資料】,附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中獎發票正本】、【交易明細(需與中獎者資料相符)】於14日內(以郵戳為憑)郵寄掛號回函至「114台北市內湖區瑞光路513巷26號6樓」,並註明「好心情袋著走 - 利口樂發票登錄活動小組   收」,逾期恕不受理,視同放棄中獎資格,如經審核未符,主辦單位有權取消中獎資格,恕不另行通知,如有仿冒或偽造之情事,除不得兌換獎品之外,主辦單位將依刑法行使追訴權。
  3. 中獎者需保留掛號函件執據,如有任何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而使中獎者寄回的中獎發票及中獎收據正本遺失,欣臨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活動小組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亦不得異議。
  4. 中獎者基本資料(姓名、電話、地址、電子郵件)需填寫完整正確,且需依規定檢附【發票正本及交易明細】,若因資料有誤,導致主辦單位無法與其聯繫者,視同自動放棄,恕不兌換。

【注意事項】

  1. 本活動地區僅限台灣本島地區,活動地區外中獎,視同無效。有關獎品之寄送亦僅限上述地區,活動區域外恕不提供寄送服務。
  2. 本活動之主辦單位為欣臨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活動執行單位為歐米爾網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如有任何活動上的問題,請致電至活動客服專線:「利口樂好心情袋著走」利口樂發票登錄活動小組02-8751-3880#272 (服務時間:週一~週五10:30-17:00,不含例假日及國定假日)。
  3. 若發現發票經塗改、變造、毀損、殘缺不全、更動、複製及樣張,或退貨之發票均屬無效,倘偽造或變造者,本公司將依法追究。
  4. 每張發票限登錄乙次,不得重複登錄,每張發票限中獎乙次;若退貨則喪失參加本活動之資格,且本活動限非營業買受人參加,登錄之發票不得打入買方之統一編號
  5. 主辦單位暨執行單位員工不得參加本次活動以示公平,如經發現或經第三人檢舉經查證屬實,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加或兌換資格。
  6. 參加者於本頁送出資料參加本活動之同時,即視同已詳閱並同意「利口樂好心情袋著走」活動之個人資料告知事項、活動辦法等網頁公告規範,如有違反本活動辦法及注意事項者,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加者或兌獎資格,並對於任何破壞本活動之行為保留法律追訴權。其他明顯違反活動公平性之方式,意圖混淆或影響活動結果者,一經主辦單位發現或第三人檢舉查證屬實,主辦單位有權立即取消其得獎資格,除追回獎品外,並對任何破壞本活動之行為保留法律追訴權。
  7. 中獎者同意活動期間內所有留存或產生之任何參與活動的資料及記錄,皆以主辦單位的電腦系統與時間的記錄為主。如因電腦、網路、技術或其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而使參與本活動者所登錄之資料有遺失、錯誤或毀損所導致資料無效之情況,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與得獎者亦不得異議。
  8. 本活動主辦單位保留隨時修正、暫停或終止本活動之權利,如因不可抗拒之因素,本活動主辦單位有權更換獎項為等值商品或有權決定取消、終止、修改或停止本活動,並擁有對此活動之所有事宜為最終解釋與裁決的權利,若有修改訊息將於本活動網站公佈不另行通知,參與活動請務必詳閱注意事項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有任何活動相關問題請撥打活動專線。
  9. 主辦單位就參加者之資格,保有審查之權利,若以人頭帳號或電腦駭客程式等不正當之手段參與活動,經發現或經第三人檢舉,則主辦單位有權取消使用者之參與、得獎資格,將不另行通知。
  10. 參加本活動者提供之資料應正確無誤,如有非本人、資料錯誤、虛偽不實、不完整、或無法判讀及所留資料導致活動中獎時無法通知、逾期及資料缺漏者,均一律喪失得獎資格。且如有致生損害主辦單位或其他第三人時,應負一切民刑事責任,主辦單位對於任何不實或不正確之資料皆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11. 抽獎資料及中獎資格,須經主辦單位查驗合格方為有效(得獎人基本資料相符、中獎發票相符、購買之產品符合活動品項)。
  12. 參加者請務必保留購買商品之發票正本/明細(電子發票需檢附購買明細)以利主辦單位核對,有效中獎發票及明細之認定需在活動期間購買利口樂商品,如不符上述之規定,將判定喪失得獎資格。
  13. 本活動中獎者需以掛號寄回中獎發票正本與中獎收據正本,並保留掛號函件執據,如有任何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而使中獎者寄回的中獎發票及中獎收據正本遺失,欣臨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活動小組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亦不得異議。兌獎資料逾期繳交或資料有誤、不齊全、或拒納稅金者,均視同放棄得獎權利,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其得獎資格,並恕不另行通知。
  14. 寄送獎項以得獎人所填寫的資料之地址或電子郵件為準,主辦單位將不負擔贈品無法送達之責任。過程中,若發生任何錯遞、延遲或遺失,然非主辦單位疏失造成者,主辦單位恕不負責。贈品一經寄送後,如有遺失、損毀等事情之發生,本公司不負補發之責。
  15. 本活動屬競技競賽及機會中獎所得,依所得稅法之規定,年度累積中獎價值若超過 NT$1,000 整,應列入中獎人年度綜合所得,主辦單位依所得稅法第 94-1 條之規定,得免填發各類所得扣繳暨免扣繳憑單予中獎人。
  16. 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中獎獎品價值超過新台幣(以下同)20,000元(含)以上者,須預先扣繳10%稅款(海外人士或不具中華民國身分者,機會中獎所得稅為20%)。外籍人士於活動地區中獎,依相關稅法辦理。中獎贈品或獎金價值超過新台幣1,001元者,營業人將填發扣(免)繳憑單予中獎人,年底將開立各類所得稅扣繳憑單給中獎者。如果得獎者不願意給付得獎商品之稅額,則視為得獎者自動棄權,不具得獎資格。
  17. 主辦單位僅使用中獎者所提供之個人資料於此次活動用途(含中獎者同意配合主辦單位將中獎者名單公布於平面廣告、新聞發佈與活動網站,以作為活動宣傳),且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定,以維護參加者權益。中獎者同意中獎相關個人資訊由主辦單位於活動範圍內進行蒐集、電腦處理及利用,但不做其他用途。
  18. 參加者同意主辦單位於本活動執行業務範圍內合理蒐集處理利用其所提供之個人資料及於本活動結束後進行銷毀。主辦單位將依法保管參加者提供之個人資料。參加者得依據個資法第三條行使權利,請於上班時間洽客服辦理,惟主辦單位將依法酌收必要成本費用。
  19. 不提供個人資料所致權益之影響:本活動參與者可自由選擇是否提供個人資料,若拒絕提供相關個人資料,則無法參與本活動;且經檢舉或主辦單位發現有不足以確認本活動參與者的身分真實性或冒用、盜用他人個人資料等、資料不實情形時,倘無法立即進行必要之確認作業,主辦單位有權暫時停止提供本活動相關服務,不便之處敬請見諒。
  20. 活動詳情及中獎名單依本活動網站公佈為主,其他未盡事宜,悉依主辦單位公告執行。

【隱私權條款】

  1. 欣臨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暨所屬機構(以下簡稱主辦單位)為辦理「利口樂好心情袋著走!發票登錄抽獎活動」,謹遵循個人資料保護法(以下簡稱個資法)規定,向台端告知下列事項,請台端詳閱 :
    (一)、蒐集之目的:「利口樂好心情袋著走!發票登錄抽獎活動」,得獎者身分確認、獎品寄發、稅務行政。
    (二)、蒐集之個人資料類別:中文姓名、身分證字號、出生年月日、性別、聯絡電話、戶籍地址等個人資料中之識別類。
    *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
    (一)、期間:上述蒐集目的未消失與法令規定之必要保存期間內,但因主辦單位執行職務或業務所必須或經當事人書面同意者,不在此限。
    (二)、地區:台端之個人資料將於台灣地區內利用。
    (三)、對象:以主辦單位及與主辦單位外部業務往來之協力廠商為限。
    (四)、方式:主辦單位蒐集、處理及利用台端之個人資料以紙本、電腦系統、電子檔案、電話、email、傳真、郵寄等方式,或其他合法及合理方式使用。
    *依據個資法第3條規定,台端就本公司保有台端之個人資料得行使下列權利:
    (一)、得向主辦單位申請查詢、請求閱覽或請求製給複製本、而本公司依法得酌收必要成本費用。
    (二)、得向主辦單位請求補充或更正,惟依法台端應為適當之釋明。
    (三)、得向主辦單位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及請求刪除,惟依法主辦單位因執行業務所必須者,得不依台端請求為之。
本活動乃由 利口樂 主辦,你所提供的資料僅供管理本活動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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