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版國安法要點
事由:
中國中央政府於2020年5月21日晚間公布,提出「制定〈港版國安法〉」的表決議程,並於同年6月30日人大常委以162票通國港區《國家安全法》
根據
《基本法》18條規定,「全國性法律除列於本法附件三者外,不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實施。凡列於本法附件三之法律,由香港特別行政區在當地公佈或立法實施。」
主要重點:
法案共有六章六十六條,明確規定「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恐怖活動、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四項罪行及罰則。其中包括中國中央人民政府國家安全機關可依需要在香港設立、香港行政長官應定期向中央人民政府提交報告等規定。
香港在國際上地位重要
1.香港是全球離岸人民幣業務樞紐。
2.香港是全球第三大金融中心。
3.香港是亞洲第二大和全球第四大外匯市場。
4.香港於2018年吸納的直接外來投資達1,157億美元,全球排第三位。
美國在香港母公司佔全球母公司在香港佔比達18.4%,直接投資占比達16.1%,後續若美方採取強硬態度,則對外資影響將會加重,但目前港幣地位並未受影響,後續持續關注事態發展。
美方處置影響層面尚不大
- 停止向香港出口防衛產品,並將對出口香港的軍民兩用科技產品實施新的貿易限制,與出口至中國大陸的相關產品同等對待
- 將對參與削弱香港自治的現任及前任中共官員實施簽證限制
- 美方正在研討移除香港特殊待遇的其他措施,不過並未指明可能的具體舉措。
根據香港工業貿易署資料顯示,香港從美國進口貨物排名第六,僅佔總額的4.8%,戰略物資比重更低,實質影響不大。
國安法上路,有利恆生指數表現
6/26日公布中原城市領先指數CCL,無論是週或是月皆同步上揚,且包括阿里巴巴、中國平安等大型陸企,紛紛入港置產,預料國安法在經濟層面上,收到中國大陸政府與民間企業支持下,有能力抗衡國際壓力,且世界各國雖有動作,但目前普遍維持口頭表述,相關措施,並未有嚴重打擊到香港金融地位的法案,反而在美方加強監管下,在美掛牌公司包括網易-S、京東集團-SW紛紛回港第二上市,募資超過500億港元,後續仍有許多大型企業將陸續回港,因此對港股維持偏多看法。
根據中方聲明資料,主係政治層面為主,未涉及經濟事務,並提出三不影響:
1.不影響香港高度自治
2.不影響香港居民權利和自由
3.不影響外國投資者的正當權益
從香港仍為外資進入中國大陸的首要基地
沒有外匯管制,低稅率
金融市場高度自由化且產品齊全
法理制度完善
依照香港稅法規定,股東獲配的股利無須繳納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