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事項:

報名相關:

  • 參賽者須於伊貝特報名網報名後,72小時內完成匯款動作,使得完成報名程序。
  • 未在期限內完成匯款者,主辦單位保留取消其參加資格之權利。
  • 未完成報名者將不具參賽資格,嚴禁陪跑。
  • 請詳加評估自身實力,完成報名手續者,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更換人名、衣服尺寸,亦不得因無法參賽轉讓報名資格。
  • 報名期間接受退費,須酌收手續費100元,報名截止日期過後,恕不再接受任何退費申請。
  • 繳費完成後可至「報名查詢」確認報名狀況。
  • 洽詢賽事相關事宜,請於周一至周五早上9:00至下午5:00致電 (06)702 8888
  •  

活動相關:

  • 選手報名時須簽署參賽同意書,患有高血壓、心血管疾病、糖尿病及氣喘等疾病者,請勿參賽。
  • 參賽者應與專業醫師討論,評估自身狀況後再報名參加,大會將於活動當天進行健康體檢(請參賽選手依大會建議體檢時間到場進行體檢),體檢完成經由醫生認可後發給合格者出發憑證,選手依序起跑,請領有出發憑證之選手於出發起點集合檢錄(有出發憑證者才可進入檢錄區)。
  • 初次體檢不合格之參賽選手,於30分鐘後進行複檢,如仍未達標準,為考量選手安全,大會將依醫生建議取消選手參賽資格,不退回報名費,亦不另遞補。(請審慎考慮後再決定是否參加) 。
  • 請參賽者務必依活動當日身體狀況量力而為,大會於現場僅有必要之緊急醫療救護,對於參賽者因自身狀況所引起之病症或損害不在大會負責範圍內,亦非承保範圍。大會為本次活動參賽者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而公共意外責任險只承保因意外事故所致之傷亡理賠(保險細節悉以保險契約為準)。
  • 為維持跑道順暢,起跑採分組出發,請依大會規定之起跑時間出發,請所有跑者遵照大會指定梯次,依序出發,遵守秩序,避免推擠。
  • 各梯次跑者以號碼布作為參賽識別,活動當天請務必攜帶號碼布,並將號碼布別於胸前,以利工作人員識別,無號碼布者視同放棄參賽之權利,工作人員有權請其離開賽道,大會贈送之活動紀念T-Shirt不得作為參賽證明
  • 晶片:「2018登高府城.為愛出發」將提供選手晶片計時服務,晶片成績將作為大會成績統計之依據。選手應領取號碼布、紀念品及晶片。晶片使用之操作方式請選手於賽前詳閱晶片使用說明,或是依現場服務人員的協助操作使用。成績一律以大會公布成績為基準。
  • 隨身攜帶身份證明備查。
  • 代跑者及被代跑者一經查明屬實,由裁判長宣佈成績無效外,另禁賽一年及網路上公佈代跑者與被代跑者姓名。
  • 本次賽會一律使用晶片,請詳閱晶片使用說明,如因個人操作不當造成無成績者,本會一概不負責。
  • 參賽物資領取完成後,請小心保管號碼布及晶片,遺失恕不再補發。無號碼布者將喪失參賽資格。
  • 比賽前如遇颱風等人力不可抗力之天災,由大會以選手安全為考量,有權決定是否取消或擇期比賽,參賽選手不得有異議;若因故取消活動,報名費將以5折退還。

衣物保管:

  • 選手若有需要衣物保管可自行準備收納袋寄物,但寄物空間有限,請盡量避免攜帶過多物品。貴重物品請自行保管,自備背包,方便行動,若有貴重物品遺失,一概不負責。
  • 大會將於2018年4月15日上午8時起,接受衣物保管,賽後憑號碼布領取,並請於活動當天12:00前將保管物品領取。(貴重物品請自行保管,若有遺失,本會概不負責)。

安全第一:

  • 大會醫護人員有權視選手體能狀況,終止選手繼續比賽資格,選手不得有異議。
  • 本活動禁止攜帶任何寵物參加。參加跑者須注意過往車輛與行人,以確保自身安全。
  • 參加跑者請遵循大會規範的活動路線、交管措施及時間等安排,未依大會規範而發生安全問題,需自行負責。
  • 基於秩序管理考量,嚴禁未報名者陪跑及進入跑道。
  • 補水站僅提供礦泉水。

資料權益:

  • 大會有權使用本賽事之錄影、相片等相關資料。參賽者於完成報名後即表示同意其肖像用於活動相關之宣傳,大會將不另行通知。

犯規罰則:(違反下列規定者,取消比賽成績)

  • 禁止選手攜帶物品參賽,過程中,不得進入上樓電梯,不得借助他人力量前進。
  • 比賽過程若需要休息,敬請告知每樓層工作人員,由工作人員引導至休息區,絶對禁止就地坐於樓梯間,避免阻檔後面之參賽者。
  • 代跑者及被代跑者一經查明屬實,由裁判長宣佈成績無效外,另禁賽一年及網路上公佈代跑者與被代跑者姓名。
  • 本規程如有未盡之事宜,得由大會修正公佈之。

 

公共意外險注意事項 :

親愛的參賽朋友們:運動是保持身體健康的重要元素,請各位視自己賽事活動當日狀況量力而為,並請於活動前一日做充足的睡眠及當日活動前2個鐘頭吃早餐。本會對於現場只做必要緊急醫療救護,對於本身疾患引起之病症不在承保範圍內,而公共意外險只承保因意外所受之傷害做理賠。大會為本次活動針對參賽者投保每人新台幣壹佰萬元之公共意外險。(所有細節依投保公司之保險契約為準)

公共意外險承保範圍 :
被保險人因在保險期間內發生下列意外事故所致第三人體傷、死亡或第三人財物損害,依法應負賠償責任,而受賠償請求時,本公司對被保險人負賠償之責:

  1. 被保險人或其受僱人因登高跑步在本保險單載明之競賽路線上發生之意外事故。
  2. 被保險人在競賽路線之建築物、通道、機器或其他工作物所發生之意外事故。

特別不保事項:

  1. 個人疾病導致運動傷害。
  2. 因個人體質或因自身心血管所致之症狀,例如休克、心臟病、糖尿病、熱衰竭、中暑、高山症、癲癇及脫水等。對於因本身疾患所引起之病症將不在保險範圍內,而公共意外險只承擔因外來意外所受之傷害理賠。
  3. 選手如遇與第二項所述之疾病之病史,建議選手慎重考慮自身安全,自行加保個人人身意外保險。
  4. 如您曾發生過以下病況及有以下疾病狀況,屬猝死高危險群,請咨詢醫師專業的判斷及請勿勉強參加。
  5. 1.不明原因的胸部不適(胸悶、胸痛) 2.不明原因的呼吸困難 3.不明原因頭暈 4.突然失去知覺 5.高血壓(>140/90mmHg) 6.心臟病 7.腎功能異常 8.糖尿病 9.高血脂(總膽固>240mg/Dl) 10.家族心臟病史(一等親在60歲前發生心臟病或猝死) 11.癲癇。

 

 

icon_BackTo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