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學貸款季 答題抽獎趣

1月15日起就學貸款開放申請囉~邀請各位朋友參加答題抽獎活動,就有機會帶走ASUS ZENPAD 10平板電腦或全家便利商店500元禮物卡,多達105個獎額!趕快揪好友一起來參加!活動只到2月28日喔~

*主辦單位:臺灣銀行消費金融部

*得獎通知:2018/03/15前

*參加本活動即為同意接受本活動辦法、注意事項及個資聲明!請詳閱本活動辦法、注意事項及個資聲明。 

活動辦法

參加者需登入Facebook帳號並連結至Feversocial發燒互動平台活動網頁完成答題後,即可參加抽獎活動。
※參加者登入Facebook帳號完成答題後倘出現:「很抱歉,你的帳號目前無法參加活動。如果你的Facebook帳號有註冊資料不齊,或是有多帳號社交行為的異常情況,有可能無法成功參加活動,請查看您的帳戶資料。」之訊息,請先確認Facebook帳號註冊所需填寫之完整資料後再參加本活動,本行對於參加者無法成功參加本活動不負任何責任。

活動獎項

注意事項及個資聲明

注意事項:

  1. 本活動係由Feversocial發燒互動平台負責提供活動網頁、抽獎、得獎名單及得獎通知,參加者請先閱讀Feversocial發燒互動平台之用戶使用條款(https://blog.feversocial.com/tw/sponsor-terms/)及隱私權政策(https://blog.feversocial.com/tw/privacy/),參加本活動即表示同意前述用戶使用條款及隱私權政策,並同意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行)所訂之本活動辦法、注意事項及個資聲明。
  2. 參加者聲明並承諾於本活動所使用及留存之相關資料(包含參加者得獎後回覆內容或回寄之領獎確認函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均為真實、正確且未冒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若違反前述情事,本行得拒絕其參加本活動或取消其得獎資格。倘因此致本行無法寄送獎品時,本行不負任何責任;如因而致本行或其他任何第三人受有任何損害時,參加者應負一切相關法律責任。
  3. 本行委由Feversocial發燒互動平台依其系統抽獎機制,於107年3月15日前抽出各獎項得獎人並發送得獎通知,每一參加者最多僅能獲得一個獎項,參加者不得異議。得獎人需於107年3月23日前登入Feversocial發燒互動平台回覆得獎通知,其回覆內容分別如下:
    (1)全家便利商店500元禮物卡:得獎人真實姓名、聯絡電話及獎品寄送地址。
    (2) ASUS ZENPAD 10平板電腦:得獎人真實姓名、聯絡電話及電子郵件信箱。本行將依得獎人回覆之電子郵件信箱寄送領獎確認函。得獎人請自行列印領獎確認函並將資料填妥,於107年3月31日前(以郵戳為憑)以掛號郵寄方式寄回領獎確認函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至確認函上之指定地址。如得獎人未以掛號方式寄回領獎確認函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致寄送途中遺失則視同放棄得獎及兌獎資格,本行不負任何責任。
  4. 本行收到得獎人回覆得獎通知內容、領獎確認函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後,經審核無誤,將於107年4月13日前以掛號郵寄方式將獎品寄送至得獎人回覆得獎通知或領獎確認函填寫之獎品寄送地址。如獎品無人領取或得獎人無法聯繫者,獎品將不另行補發,得獎人不得異議。
  5. 獎品寄送若有任何問題,得獎人最遲應於107年4月30日前主動聯繫本行消費金融部(電話:02-23493333分機302~303),逾期視同自動放棄領獎權利,本行不再通知。
  6. 獎品寄送地址僅限填寫中華民國(以下簡稱本國)臺灣、金門、澎湖、馬祖地區。獎品於郵寄配送過程中,非因本行所造成的損毀、錯遞或遺失,本行概不負責,亦不另行補發(寄)。獎品規格和外觀以實物為準,本行保留更換等值獎品的權利,獎品亦不得要求更換、轉讓或折換現金,也不得更換得獎人。獎品日後之使用、保固與維修等問題,本行恕不負責,如獎品有瑕疵、保固與維修等問題,請逕洽獎品製造商或服務廠商處理。
  7. 依本國稅法規定,單筆獎項價值超過新臺幣1,000元,本行將依規定開立免扣繳憑單,得獎人(係指ASUS ZENPAD 10平板電腦得獎人)須申報個人所得。得獎人參加本活動須依本國稅法規定處理相關稅務問題,概與本行無關。
  8. 本行對於參加者於本抽獎活動過程中產生的任何成本及花費,例如:回覆本活動領獎確認函之郵寄掛號費、詢問電話費、網路費用等,不負任何義務及責任。
  9. 本活動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電腦病毒、網路程式錯誤、駭客或其他不可歸責於本行之事由,而使參加者所登錄或回覆之資料有所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所導致資料無效之狀況,本行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亦不得異議。
  10. 參加者同意與本活動有關之任何行為如發生爭議,準據法為本國法律,即使參加者使用本活動網頁的當時所在地不是在本國所轄境內。參加者並同意如因本活動發生相關訴訟,除法律有規定外,合意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11. 本行保有審核參加者之權利及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活動的權利。

個資聲明:

本活動將蒐集臺端個人資料,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以下簡稱個資法)向臺端告知下列事項,參與本活動前請務必詳閱以下說明。

  1. 蒐集個人資料公司: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本行)
  2. 蒐集之目的:作為參與「就學貸款季‧答題抽獎趣」活動領獎確認及聯繫使用。
  3. 個人資料之類別:臺端收到得獎通知後,回覆得獎通知之內容(含姓名、聯絡電話、獎品寄送地址及電子郵件信箱)、回寄之領獎確認函(含姓名、身分證字號、手機號碼及獎品寄送地址)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等個人資料中之識別類。
  4. 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
    (1)期間:臺端回覆得獎通知、回寄領獎確認函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之日起,至本活動截止日後12個月止。
    (2)地區:本國、未受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限制之國際傳輸個人資料之接收者所在地。
    (3)對象:本行、未受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限制之國際傳輸個人資料之接收者、依法有調查權機關或金融監理機關。
    (4)方式:以自動化機器或其他非自動化之利用方式。
  5. 依據個資法第三條規定,臺端就本行保有臺端之個人資料得行使下列權利:
    (1)除有個資法第十條所規定之例外情形外,得向本行查詢、請求閱覽或請求製給複製本,而本行依法得酌收必要成本費用。
    (2)得向本行請求補充或更正,惟依法臺端應為適當之釋明。
    (3)得向本行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及請求刪除,惟依法本行因執行業務所必須者,得不依臺端請求為之。
  6. 臺端不提供個人資料所致權益之影響:臺端得獎後可自由選擇是否回覆得獎通知、回寄領獎確認函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若拒絕回覆得獎通知、回寄領獎確認函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或回覆、填寫(影印)內容不完整,則無法參與本活動。且經檢舉或本行發現不足以確認本活動得獎者的身分真實性,或其他個人資料冒用、盜用、資料不實等情形,致本行無法進行必要之確認作業,本行有權暫時停止提供本活動相關服務。
  7. 個人資料安全措施:本行將依據相關法令之規定及業已建構之完善措施,保障臺端個人資料之安全。
  8. 臺端參加本活動表示已瞭解本行上開告知事項,並已清楚瞭解本行蒐集、處理、利用臺端個人資料之目的及用途,並同意本行於上開告知事項範圍內,得搜集、處理、國際傳遞及利用臺端個人資料。

得獎感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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