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愛塗上各種果醬做成的土司三明治;我最愛裹上蛋液雙面煎成金黃色,淋上蜂蜜的法式土司; 我最愛把土司當畫布,用各種食材做成可口的土司;又或者是把土司裹上滿滿奶油和新鮮草莓,一層一層堆疊成草莓土司蛋糕。 勇於發揮自己無限的創意,造型不限制任由你來創作,優勝者有機會讓自己的創作印製在匠土司包裝上成為特別版包裝喔!

 










• 獎狀一張 醇乳香土司半年份(25條)
(將以商品預售發放,兌換期限1年)
(*限全家會員領取,需下載全家APP 並加入全家會員)
• 歌林掀蓋燒烤式電烤箱一台
★優勝者作品還有機會印製在匠土司外包裝,成為特別版包裝!


• 獎狀一張
• 醇乳香土司半年份(25條)
(將以商品預售發放,兌換期限1年)
(*限全家會員領取,需下載全家APP 並加入全家會員)
• 歌林古巴三明治機一台


• 獎狀一張
• 醇乳香土司3個月(12條)
(將以商品預售發放,兌換期限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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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歌林古巴三明治機一台


• 獎狀一張
• 醇乳香土司3個月(12條)
(將以商品預售發放,兌換期限6個月)
(*限全家會員領取,需下載全家APP 並加入全家會員)


• 獎狀一張



附註:
※ 獎項名額可視參選作品狀況及評選標準議定,得從缺。
※ 得獎者須填寫「中獎回函通知書」並提供身分證影本,以利核對身分與依政府規定申報所得資料,若無法提出證明,視同資格不符放棄獎項




1、小小金匠獎、小小銀匠獎、小小銅匠獎、小小畫匠獎評選標準:

命名想法 外觀美感 創意表現 人氣票選
20% 30% 30% 20%

2、人氣小匠獎評選標準:

人氣票選
100%

評審單位 :全家便利商店股份有限公司、IF OFFICE 馮宇設計師、網路人氣票選。



  1. 參賽作品每人限以乙幅參加,發現重複者由主辦單位刪除,如有臨摹或他人加筆均不予評選。
  2. 所有參賽作品一律不退件;參賽作品自報名起之所有權及著作財產權讓與主辦單位,並不得向主辦單位或經其授權使用之第三人主張著作人格權。主辦單位得為包括但不限於以下之利用:公開展示、公開播送、公開上映、公開傳輸、公開演出、重製、編輯、改作、出租、散布、發行、改作或編輯等一切著作財產權之使用權利。主辦單位得視情形對參賽作品省略姓名之表示。
  3. 參賽作品應為獨立創作,未曾公開之作品,內容絕無違反保護他人權利之其他法律。如有偽冒、抄襲、代筆或經檢舉曾參加任何公開繪畫比賽得獎或展出,查證屬實,一律取消資格,獎位不遞補。已領取獎項者,主辦單位得追回原獎項。如造成第三者之損失由參賽者自負完全法律責任;如因可歸責之事由而致主辦單位之損害時,負損害賠償之責。
  4. 凡參賽之作品,因郵寄途中或不可抗拒災變造成之損失,主辦單位恕不負責。
  5. 評審得視各組別之實際參賽作品水準,以「從缺」、「刪除名額」或「增加名額」方式 彈性調整各組別之獎項名額。
  6. 依據所得稅法規定,主辦單位將開立年度扣繳憑單予本活動得獎者。
  7. 得獎者請於2020年07月24日前,配合完成各項獎項領取,逾期者視為棄權。領取贈品者,應檢附本人身分證明文件(或戶口名簿),始為受理。
  8. 主辦單位保有所有相關活動最終解釋權及活動修改、變更或取消之權利。
  9. 凡投件之參賽者視同遵守本活動辦法規定,其他未盡事項,請以全家便利商店官方網站上最新公告為準。

個資相關聲明

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下稱個資法)向參與本活動消費者告知下列事項,參與本活動前請務必詳閱以下說明。
蒐集個人資料公司:全家便利商店股份有限公司
蒐集之目的:做為參與「全家匠土司週年慶-小小畫匠繪畫徵稿活動」後續相關程序聯繫使用。
個人資料之類別:包括姓名、電話、地址、身份證字號、學校名稱、E-mail、聯絡地址及其他本活動所需個人資料之識別類。
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如下:
-期間:至本活動結束且相關贈品發送等後續相關程序執行完畢。
-地區:台灣地區
-對象:本公司執行本活動時之必要相關人員。
-方式:以自動化機器或其他非自動化之利用方式。
個人權益:依據個資法第三條規定行使權利的方式,資料利用期間內,權利人得隨時向主辦單位請求查詢、閱覽、複製副本、刪除其所提供之個人資料。如欲變更、查詢、補充或刪除參加本活動之個人及中獎資料,可透過本公司客服信箱:service@family.com.tw或客服專線0800-221-363。不提供個人資料所致權益之影響:本活動參與者可自由選擇是否提供個人資料,若拒絕提供相關個人資料,則無法參與本活動;且經檢舉或主辦單位發現有不足以確認本活動參與者的身分真實性或有冒用、盜用他人個人資料等、資料不實情形時,倘無法立即進行必要之確認作業,主辦單位有權暫時停止提供本活動相關服務,不便之處敬請見諒。
本人已閱讀上述告知事項,並已清楚瞭解本活動蒐集、處理及利用本人個人資料之目的及用途,並同意本公司於上開告知事項範圍內,得蒐集、處理、國際傳遞及利用本人資料。活動參加者須接受上列之規定,方可參加此活動。



活動辦法及中獎注意事項:

本活動為全家便利商店股份有限公司(下稱主辦單位)舉辦。活動獎項公告和領取事宜,由全家便利商店股份有限公司負責。

  1. 本活動為全家便利商店股份有限公司(下稱主辦單位)舉辦。活動獎項公告和領取事宜,由全家便利商店股份有限公司負責。
  2. 得獎資格:活動期間(109/03/25~109/04/21)內徵稿對象參與全家匠土司週年慶小小畫匠繪畫徵稿活動並透由全家便利商店股份有限公司、IF OFFICE 馮宇設計師、網路人氣票選評選出最終得獎者 。
  3. 本活動限幼稚園及國小一年級至國小六年級,始得參加本活動。
  4. 參賽作品每人限以乙幅參加,發現重複者由主辦單位刪除,如有臨摹或他人加筆均不予評選。
  5. 所有參賽作品一律不退件;參賽作品獲獎後,獲獎作品之所有權及著作財產權自獲獎公佈日起完全讓與主辦單位,主辦單位有權公開發表、公開展示、公開播送、公開口述、公開上映、公開傳輸、公開演出、重製、編輯、改作、出租、散布、發行、改作成衍生著作或編輯成編輯著作等一切著作財產權之使用權利。獲獎作品之著作權利讓與後,主辦單位得視需要對本著作內容加以潤、飾、增、刪並得省略姓名表示。
  6. 得獎作品如有偽冒、抄襲、代筆或經檢舉曾參加任何公開繪畫比賽得獎或展出,查證屬實,一律取消資格,獎位不遞補。已領取獎項者,主辦單位得追回原獎項。其違反著作權法令部分由參賽者自行負責,概與主辦單位無關。如造成第三者之權益損失,由參賽者自負完全法律責任,不得異議。
  7. 凡參賽之作品,因郵寄途中或不可抗拒災變造成之損失,主辦單位恕不負責。
  8. 評審得視各組別之實際參賽作品水準,以「從缺」、「刪除名額」或「增加名額」方式 彈性調整各組別之獎項名額。
  9. 主辦單位保有所有相關活動最終解釋權及活動修改、變更或取消之權利。
  10. 凡投件之參賽者視同遵守本活動辦法規定,其他未盡事項,請以全家便利商店官方網站上最新公告為準。
  11. 中獎名單於 109/07/03(五)18:00 公佈於活動網站,中獎者可至中獎公布頁面自行下載中獎通知書並須於 109/07/10(五)前將中獎回函掛號郵寄至『全家匠土司週年慶-小小匠繪畫徵稿活動小組』收(郵戳為憑),以便核對中獎資格。逾期寄回中獎通知信函,視同自動放棄中獎權益。回函確認中獎者資格後,主辦單位將於 109/07/24(四)前將贈品陸續寄出。相關日期如下表:

    收件截止日: 109/04/21(二) 以郵戳為憑 
    稿件整理及審核: 109/04/22(三)-06/04(四)
    第一階段遴選並公布各組佳作 30 名: 109/06/05(五) 
    第二階段開放網路人氣票選: 109/06/05(五)~06/19(五) 
    各組別金匠、銀匠、銅匠、人氣小匠得獎公布及中獎回函 
    下載日期: 109/07/03(五) 
    中獎通知回函期限: 109/07/10(五)前
    贈品寄送日期: 109/07/24(五)前

  12. 中獎獎品,不得折換現金。如遇產品缺貨或不可抗力之事由導致獎品內容變更,主辦單位有權變更贈品,改由等值商品取代之,得獎者不得要求折現或轉換其他商品。且主辦與活動單位不負贈品之任何維護或保固責任。
  13. 中獎者若未滿 20 歲,須獲得法定代理人同意及代為領取。依所得稅法規定,凡中獎價值超過新台幣$1,000 元者,獎項將須列入個人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 (稅額以獎品市價計算)。中獎價值超過新台幣$20,000 元者,須繳納 10%稅金(稅額以獎品市價計算)。
  14. 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不可歸責於主辦與活動單位之事由,而使系統誤送活動訊息或中獎通知,或使參加人所寄出或登錄之資料有遲延、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主辦與活動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亦不得因此異議。
  15. 本活動如有未盡事宜,全家便利商店擁有保留、修改、暫停及解釋活動內容之權利,修改訊息將於本網站上公佈,不另行通知。詳情請洽全家官網: www.family.com.tw 
  16. 依主辦單位隱私權保護政策與相關法令之規定,請您於填寫資料前,務必詳讀下列 條款內容,若您參與本活動,即表示您同意遵守下面條款,並同意主辦單位依下列條款蒐集、處理、使用您於本網站提供之個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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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式:以自動化機器或其他非自動化之利用方式。

    個人權益:依據個資法第三條規定行使權利的方式,資料利用期間內,權利人得隨時向主辦單位請求查詢、閱覽、複製副本、刪除其所提供之個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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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人已閱讀上述告知事項,並已清楚瞭解本活動蒐集、處理及利用本人個人資料之目的及用途,並同意本公司於上開告知事項範圍內,得蒐集、處理、國際傳遞及利用本人資料。活動參加者須接受上列之規定,方可參加此活動。

  17. 若中獎人不符合、不同意或違反本活動規定者,主辦單位保有取消中獎資格及參與本活動的權利,並對任何破壞本活動行為保留法律追訴權。
  18. 得獎人需依規定填寫並繳交相關資料,若中獎者不願意提供相關資料,則視同放棄中獎資格,不另行通知,亦不進行候補。
  19. 獎項詳細內容與規格以實物為準,本公司保留修改活動及獎品等細節之權利。且所有獎獎項均不得轉換、轉讓或折換現金,中獎資格不可轉讓予第三人。領獎後獎品之使用與維護,本公司概不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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