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觀看自用住宅及用地宣導短片。
2.「花蓮縣地方稅務局FB粉絲專頁」及「貼文」按讚加公開分享。
3.留言標註@3位好友並回答下列正確問題:
符合下列要件者,於使用情形變更事實發生______日內向當地稅務機關申請,即可適用_____%自用住宅優惠稅率
(1)無出租無營業使用。
(2)供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實際居住使用。
(3)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全國所有房屋合計3戶以內。
宣導影片網址:https://reurl.cc/8ym9E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