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獎名單
•金獎:陳O宜 (Papillon de Mer) / 在不變的風景裡,幸福地長大
•銀獎:詹O珍(Berry) / 阿爸、阿姆摎好个「硬頸精神」傳分涯,涯愛再傳分吾个妹仔
•銅獎:葉O婷(Ye Xiaoting) / 感謝有你
•佳作:林O嫣(小嫣)/想你•淡水海
•佳作:李O宸(李懿) /挑一種叫做傳承的擔
•佳作:黃O婷(Mia Mia) / 媽媽像超人一樣
•佳作:陳O汶(陳怡汶)/ 不僅僅是十年
•佳作:郭O棻(瓜B)/ 擺渡客
•佳作:施O安(Abbie An) / 永不放棄!就會成功
•佳作:洪O玉(谷芳佳玉)/ 百年谷芳有機茶園的傳承與創新
•最佳人氣獎:葉O婷(Ye Xiaoting) / 感謝有你
•請於10/8前郵寄簽名之領獎收據(正本) 至本局
或將領據之掃描檔(相片檔亦可)E-mail至AF2430@ntpc.gov.tw皆可
1.簽名之得獎領據(正本)
2.匯款帳戶(影本)
郵寄地址:新北市政府客家事務局 綜合規劃科
連絡電話:(02)2960-3456#6006 陳小姐
•獎金皆含稅金,得獎者須依所得稅法及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第2條第1項第7款規定,按給付全額扣取百分之十所得稅,獎項所得將列入個人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得獎者需依規定填寫並繳交相關憑證,得獎者若不願配合,視為自動棄權,不具得獎資格。
投票獎 (20名)
•名單顯示:FB暱稱(本名),將以E-mail通知得獎者
正取:
魏曉美(魏O美) 陳俊羽(陳O羽)
凌苡家(凌O家) 黃小勇(黃O勇)
侯秀春(王侯O春) 李君生(李O賢)
徐邵逸(蘇O蓉) 王文凱(王O凱)
陳陳(戴O修) 吳銘龍 (吳O龍)
葉思璇(周O志)
Bob Chi(邱O呈)
Mu Min Good (陳O民)
Gasol Yang(楊O修)
Paul Chang(張O齊)
EL Chen(陳O蘭)
Elva Shen(沈O軒)
Yi-Fen Kuo(郭O棻)
YuYu Kuo(郭O萍)
Hsieh Alec(謝O千)
•請於10/12前郵寄簽名之領獎收據(正本) 至本局
或將領據之掃描檔(相片檔亦可)E-mail至AF2430@ntpc.gov.tw皆可
郵寄地址:(220242)新北市政府客家事務局 綜合規劃科
連絡電話:(02)2960-3456#6006 陳小姐
•備取:
1.邱若梅 (邱O梅)
2.Ou Wu (戴O修)
3.Cheyenne Lee (李O瑄)
4.Susan Chui (何O嬌)
5.袁冠翔 (周O瑋)
若正取逾期未領,則依序通知備取
•獎項所得將列入個人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得獎者需依規定填寫並繳交相關憑證,得獎者若不願配合,視為自動棄權,不具得獎資格。
評審的評語
每個人都有個時光寶盒
存放著一段又一段的酸甜苦辣的回憶
聯結過去、現在、未來
抽屜裡泛黃的舊照片
有許多心故事
不論是那些年創業的鳥事
或是刻在你心底的名字
還是當男人戀愛時的故事
都歡迎來投稿分享~~~
活動辦法
1.創作主題:
(1)新北客家生活:100年至110年之生活/工作經歷、心情故事。
(2)新北生活:100年至110年生活/工作經歷、心情故事。
(3)新北市街景:100年舊街景與110年現代街景之情感抒發。
(Tips:並不限定只有10年的照片才能投稿,103 VS 107、105 VS 110年也可以,100至110年的都可以唷 )
2、創作形式:
(1)圖文兼具:文體不拘,散文、新詩、小品等皆可,字數30字以上,不得超過600字, 需於文末自行標註 #新北Hakka拾光寶盒及#客家精神之相關字詞,如#敬字勤學 #好客熱情 #煞猛打拼 #克勤克儉
(2)對照圖:至少2張照片(3張以上也可以)做成的對照圖,檔案大小必須在3MB以下。
範例:
3、參賽及個資同意書下載
4.收件日期:6/19-8/31(延長一個月) 票選時間:9/1-9/16
5.公布得獎名單:110.9.30 (包含投票獎20名)
評選方式
網路票選60%
專業評審40%
(評審評分標準:主題性40% 照片感動度35% 文字細膩度25%)
活動獎品
參賽及個資同意書 下載
評審介紹
ㄑ
邱文宗
•巨匠電腦多媒體設計講師
•艾式映象舖/巴克斯設計 創辦人
•中影攝影公司攝影部
•多家設計學院 設計講師
•台灣創意啟發協會 講師
鄒敦怜
•小學教師30年,廣播節目主持人5年
•康軒、香港新亞洲、香港朗文、生活華語……課本編寫作者,
•浙江大學、浙江師範大學 研習示範教學教師、師培講師,報章語文教育與文學創作專欄作家。
•出版作品超過100冊,得過包括聯合報文學獎,九歌少兒文學獎,母語文學獎首獎(客語小說組)等項獎項
著作使用權
得獎作品(包含圖片及文稿)之作者享有著作人格權及著作財產權,並授權新北市政府(代表機關新北市政府客家事務局)自得獎公告日起10年內,能在任何地區以合理方式利用(使用範圍適用著作權法第22條至第29條),且機關不須因此支付任何費用。完成投稿者即默認此項規定,恕不另行通知。
注意事項
1.同一參賽者限投稿一件作品,需符合主題並不得以負面或違反善良風俗之題材創作, 退件作品將另行以電子郵件通知參賽者。
2.參賽者需保證所有填寫或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且正確,且未冒用或盜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如有不實或不正確之情事,將取消參賽資格。
3.參賽作品必須為本人原創作品,未曾公開發表及未曾在任何比賽獲獎之作品。涉及抄襲或違反本辦法之規定,則無條件取消參賽資格,已領取獎項者則追回其獎項。若涉及法律責任則由參賽者自行負責。
4.無論得獎與否,作品恕不退還,請自行留存副本。
5.獎金皆含稅金,得獎者須依所得稅法及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第2條第1項第7款規定,按給付全額扣取百分之十所得稅,獎項所得將列入個人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得獎者需依規定填寫並繳交相關憑證,得獎者若不願配合,視為自動棄權,不具得獎資格。
6.投票次數越多者,抽中機率越高,但不得重複得獎。
7.主辦單位保有隨時修改及終止本活動之權利,如有任何變更內容或詳細注意事項, 將公布於新北市客家局Facebook粉絲專頁,恕不另行通知。如有疑問請洽「新北市政府客家事務局」(電話(02)2960-3456分機6006陳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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