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人心中,都住著一位英雄,這個英雄之心並不會因年齡而有所不同!

本局基於「預防為先、偵防並重」的治安政策,將婦幼安全保護意識向下扎根。

希望在這次的小小代言人活動中,喚起大家心目中的英雄,並為寶貝創造更多難忘的回憶  

年齡符合徵選資格的寶貝們,趕快上傳婦幼安全保護」主題個人特色照片!

就有機會成為本局111年「婦幼安全」小小代言人!  

活動辦法


報名時間

111/03/08(二)9時起至111/04/06(三)24時止

報名資格

出生日期介於102年9月2日至106年9月1日範圍內之兒童。

報名方式

Step1.上傳照片  --> Step2.填寫報名資料 -->Step3.分享拉票 -->Step4.按讚粉專,訊息不漏接 -->Step5.完成報名

1.挑選一張含有「保護婦幼安全」主題照片參加徵選(可使用標語、背景或創意道具增加主題豐富性),並且按讚粉專即可參加「婦幼安全小小代言人」抽獎活動。(記得要留存按讚粉專的頁面以供中獎時核對呦~)

2. 徵選照片非寫真與修片照;須正面五官清楚全臉完整露出、臉部,若違反此規定則不予入選。

3. FB帳號登入,將寶貝的徵選照片上傳至本活動頁面,填妥報名資料送出。

4. 將【寶貝報名頁面】分享至個人FB動態消息hashtag #111年中市警局婦幼安全小小代言人徵選#讓我保護你,邀請親朋好友一起為寶貝加油打氣,也讓評審看見寶貝的高人氣唷!

5. 為了隨時掌握活動最新資訊,請記得按讚並追蹤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婦幼警察隊FB粉絲專頁 】。

6. 每個FACEBOOK帳號及每位寶寶限參加一次(如同一戶有2位以上兒童報名,須使用2個以上臉書帳號),活動截止日後,主辦單位將以電話通知獲選人員,並將名單公布於本活動網頁、本局官網及婦幼隊 FB粉絲專頁。

7.得獎名單公布日期:111年4月7日(星期四)公布於本活動專頁、本局婦幼隊官網及臉書粉絲專頁,並依報名資料電話通知各得獎者。


注意事項

1.凡參加者即視為同意遵守本活動辦法,主辦單位並有權修改或終止本活動權利。

2.參賽作品不得有色情、暴力涉及人身攻擊、違反社會風俗宗教議題或政治議題等內容及確保徵選照片之智慧財產權,如有違反,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其參加資格並保留法律追訴權。

3.報名徵選照片皆為自行上傳應同意本活動網站得以一切電子方式公開發表及傳遞分享徵選照片,主辦單位隨時保有修改增刪或停止本活動之權利。

4.獲「婦幼安全小小代言人」獎者應配合主辦單位安排拍攝等相關事宜,並同意提供肖像權予主辦單位製作婦幼安全宣導摺頁文宣使用。

5.本活動蒐集之個人資料(臉書帳號、真實姓名、手機號碼、電子郵件、地址)僅提供主辦單位辦理本次活動辨識參加者身分、通知得獎、寄送獎品及相關事項所使用,個人資料之利用期間為參加活動至完成獎品發放作業,活動結束即刪除所蒐集個人資料。

6.如參加者請求主辦單位停止蒐集、處理、利用或刪除個人資料,致影響辨識身分時,視為放棄參加。

7.未於期限內上傳報名資料、所提供基本資料有不正確的資訊或其他問題導致獎品無法寄達,或虛偽情形,則不予發放獎品並取消得獎資格。

8.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規定,獎項或贈品全年累計新臺幣1,000元以上者,將列為得獎者當年所得,中獎者須填寫領據,應依所得稅法第89條第3規規定,列單申報相關稽徵機關。

參加結果

活動獎品

得獎感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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