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人心中,都住著一位英雄,這個英雄之心並不會因年齡而有所不同!
本局基於「預防為先、偵防並重」的治安政策,將婦幼安全保護意識向下扎根。
希望在這次的小小代言人活動中,喚起大家心目中的英雄,並為寶貝創造更多難忘的回憶
年齡符合徵選資格的寶貝們,趕快上傳「婦幼安全保護」主題個人特色照片!
就有機會成為本局111年「婦幼安全」小小代言人!
1.凡參加者即視為同意遵守本活動辦法,主辦單位並有權修改或終止本活動權利。
2.參賽作品不得有色情、暴力涉及人身攻擊、違反社會風俗宗教議題或政治議題等內容及確保徵選照片之智慧財產權,如有違反,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其參加資格並保留法律追訴權。
3.報名徵選照片皆為自行上傳應同意本活動網站得以一切電子方式公開發表及傳遞分享徵選照片,主辦單位隨時保有修改增刪或停止本活動之權利。
4.獲「婦幼安全小小代言人」獎者應配合主辦單位安排拍攝等相關事宜,並同意提供肖像權予主辦單位製作婦幼安全宣導摺頁文宣使用。
5.本活動蒐集之個人資料(臉書帳號、真實姓名、手機號碼、電子郵件、地址)僅提供主辦單位辦理本次活動辨識參加者身分、通知得獎、寄送獎品及相關事項所使用,個人資料之利用期間為參加活動至完成獎品發放作業,活動結束即刪除所蒐集個人資料。
6.如參加者請求主辦單位停止蒐集、處理、利用或刪除個人資料,致影響辨識身分時,視為放棄參加。
7.未於期限內上傳報名資料、所提供基本資料有不正確的資訊或其他問題導致獎品無法寄達,或虛偽情形,則不予發放獎品並取消得獎資格。
8.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規定,獎項或贈品全年累計新臺幣1,000元以上者,將列為得獎者當年所得,中獎者須填寫領據,應依所得稅法第89條第3規規定,列單申報相關稽徵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