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參加對象
學生或一般民眾團隊報名(3-5人,限中華民國國籍),惟每1團隊參賽作品以1張為限。
※每1人只能參加1個團隊。
二、活動期程
(一)徵件期間:原定110年12月25日至111年2月28日,延長至111年5月31日 。
(二)得獎公告:111年7月7日前。
(三)獎項領取:111年8月7日前(逾期視同放棄獎項)。
三、活動內容
於本局舞廊道開放時間(星期一到星期五17:00-21:00;星期六、日及國定假日08:00-21:00)練舞,並拍攝以舞廊道為背景之照片或影片。
(一)臉書早鳥獎
1.參賽方式
(1)以舞廊道為背景拍攝習舞照片後照片上加註「地稅局舞廊道~好練舞」。
(2)照片上傳至參賽者臉書,按讚數達100人以上之截圖畫面,上傳至本活動網頁。
2.獲獎資格:前10名上傳截圖至活動網頁,並通過資格審核者。
(二)網路人氣獎
活動詳情請見:https://is.gd/gG46fB
四、獎勵
臉書早鳥獎:10位,1,000元商品禮券。
五、得獎公布
111年7月7日前於本局網站、活動網頁、中市稅輕鬆FB粉絲專頁公布得獎名單。
六、活動資訊聯絡人
電話:04-22585000分機209 方小姐。
電子郵件信箱:tax200287@taichung.gov.tw
(一)為避免網路壅塞,請儘早報名,逾期不受理。
(二)活動相關規範登載於活動網頁,參賽者請逕行點閱。若作品不符任一規定,則不具領獎資格。
(三)參賽者報名時必須提供真實姓名及聯絡方式,若因資料填寫不完整或不正確致無法通知得獎訊息,視同放棄領獎資格。
(四)報名時須填寫1位團體代表人,主辦單位發送通知及發給獎項,均以代表人為送達代收者及扣繳義務人。如欲更換代表人,須由團隊成員以書面共同簽署同意更換。
(五)參賽相關資料概不退還,如經評定得獎,其著作財產權歸屬本局所有,擁有一切刪改、重製、發行、編輯、公開傳輸、播送、展示及推廣宣導等相關用途之權利。
(六)本局得無償使用得獎影片及其影像於各媒體管道、政府機關、網路平台等,進行宣傳、報導及公開播放等。
(七)本局有權於資格審核階段,先行將未符合活動辦法規定(照片格式、妨礙善良風俗等)之照片篩選,不另行通知參賽者,針對該作品取消參賽及得獎資格,其涉及相關法律責任均由參賽者自行負責。
(八)作品不得為商業宣傳,並禁止為個人、組織及產品進行置入性行銷及不得出現任何參賽者資訊。
(九)報名之參賽者,視為同意本活動計畫之一切規定。
(十)依所得稅法規定,獎項金額在1,001元以上之者,主辦單位將依法開立扣(免)繳憑單,另涉及所得稅法及有關其他法令規定須先行扣繳者,則依其規定辦理。
(十一)本活動若因不可抗力因素而有變更活動期程之必要,或有其他未盡事宜,主辦單位保留刪改、補充及解釋之權利,若有任何更動,皆以活動網站公告為準,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