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參加對象:學生或ㄧ般民眾(限中華民國國籍),可由個人或團隊(至多5人)報名。
二、活動期程
(一)徵件期間:原定111年9月30日下午4時止,延長至10月15日(下午4時止) 。
(二)得獎公告:原定111年10月14日以前,修正為10月31日以前。
(三)網路人氣獎:評選前3名影片放置於本局Youtube參加網路人氣獎,原定期間至111年11月17日下午5時止,並於同年11月17日下午5時30分於徵件平台公布得獎者。順延至111年12月2日下午5時止,並於同年12月2日下午5時30分於徵件平台公布得獎者。
(四)獎項領取:原定111年11月30日前(逾期視同放棄獎項),修正為12月9日前。
三、徵件主題
(一)以親子或動物故事為主題拍攝影片,影片以真人真物呈現。
(二)短片中須穿插「雲端發票四部曲」、「利用電子支付帳戶/行動支付繳稅」、「使用捐贈碼捐贈雲端發票給社福團體」相關內容或 其他與「地方稅-使用牌照稅、房屋稅、地價稅、土地增值稅、契稅、印花稅及娛樂稅」等相關之主題。
四、參考素材
(一)財政部電子發票服務整合平台-雲端發票四部曲(https://reurl.cc/v5DM2e)。
(二)財政部電子發票服務整合平台-多元捐贈專區(捐贈碼)(https://pse.is/48rk5b)。
(三)財政部-電子支付帳戶(https://pse.is/483wga)/行動支付(https://pse.is/47gw6d)繳稅。
(四)本局稅務資訊
1.網站(https://www.tax.taichung.gov.tw/)。
2.YouTube影片(https://www.youtube.com/user/tctaxs01)。
3.FB「中市稅輕鬆」(https://www.facebook.com/taichungtax)。
五、參賽方式
(一)一律至本活動專屬網站登錄報名資料,並提供作品連結及完成相關附件上傳。
(二)報名說明
1.截止時間:原定111年9月30日下午4時截止網路報名收件,延長至10月15日(下午4時止) 。
2.應上傳文件資料
(1)提供作品上傳YouTube網址,且影片資訊設定為公開。
(2)已簽名之個人資料授權暨著作權讓與同意書正本(附件1,未滿20歲之參賽者,須經法定代理人同意)。
(3)已簽名之參賽切結書正本 (附件2)。
3.可個人或團體組隊(2-5位,選1位代表人,勿多人同時以同1件作品投稿)報名參賽,每位(組)參賽者作品件數不限,惟得獎作品以1件為限。
六、作品規格
(一)影片長度:1-3分鐘(含片頭及片尾) 。
(二)影片語言:以國語或台語為主,可搭配其他語言(均須加上繁體中文字幕) 。
(三)影片類型:風格不限,如紀錄片、劇情片等。
(四)影片格式:解析度需1920x1080畫素以上,以可支援上傳至YouTube之影音格式(含mp4、mov、avi、mpeg…等)為主。
(五)影片音樂素材:自行創作或合法取得授權音樂。
(六)影片標示:片頭須標示「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111年度結合統一發票推行辦理『稅影傳愛』租稅短片創作比賽」及「作品主題名稱」,片尾須加上「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廣告」且不得出現任何參賽者資訊。
七、獎勵
(一)擇優錄取前3名及佳作3名,各頒發獎金及獎狀。
(二)前3名得獎作品放置於本局Youtube供民眾欣賞,觀看次數最高者頒發網路人氣獎(1名),惟觀看次數至少須達1,500人次。(如觀看次數相同時,則並列名次,獎項平分。)
(三)獎項
1.第一名:1名,全聯商品禮券3萬元及獎狀1紙。
2.第二名:1名,全聯商品禮券2萬元及獎狀1紙。。
3.第三名:1名,全聯商品禮券1萬元及獎狀1紙。
4.佳 作:3名,全聯商品禮券5,000元及獎狀1紙。
5.網路人氣獎:1名,全聯商品禮券1萬元。
八、評審方式
(一)評選小組:由本局聘請相關專長老師、學者及本局人員組成。
(二)評選標準
項目 | 說明 | 配分 |
---|---|---|
主題及內容 | 主題適切、劇情完整且傳達正確法規及政策 | 45 |
創意性 | 內容創新、情節具巧思 | 35 |
整體性 | 視覺效果、畫面、配樂、錄製及後製、協調性及美感等 | 20 |
合計 | 100 |
(三)名次由評選小組視參賽者作品水準議定,必要時得以「從缺」或「調整名額」辦理。
另經評審錄取之作品,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
九、活動資訊聯絡人:林小姐、電話:04-22585000分機225、電子郵件信箱:
a0033003lin@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