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

得獎公告

一、領獎方式如下:

  1. 親自領獎:得獎者填具領據後,至本局企劃服務科租稅宣導股領獎。
  2. 委託領獎:得獎者填具領據及代領授權書後委託領獎,受託人須攜帶上述資料及其身分證正本至本局企劃服務科宣導股領獎。
  3. 郵寄領獎:得獎者填具領據及相關附件後寄回,本局確認身分後將獎項郵寄至聯絡地址

**領取「參與票選獎」請另檢附中獎通知(電子郵件)截圖並在領據填寫參與投票之臉書姓名。

**領據請點選活動網頁右上表單下載處。

二、領獎期限:11210月20日(星期五)前,逾期則視同放棄。

三、聯絡人:林小姐(電子郵件:a0033003lin@gmail.com、電話:04-22585000分機2225)
 

⭐活動辦法⭐

一、參加對象學生或ㄧ般民眾,可由個人或團隊(至多5人)報名。

二、活動期程

(一)徵件期間:即日起至112年8月20日下午4時

(二)網路票選:112年9月1日至112年9月20日。

(三)得獎公告:112年9月25日以前。

(四)獎項領取:112年10月20日前(逾期視同放棄獎項)。

三、徵件主題

(一)利用電子支付帳戶/行動支付繳稅。

(二)使用捐贈碼捐贈雲端發票給社福團體。

(三)統一發票兌獎APP暨雲端發票四部曲。

(四)地方稅-使用牌照稅、房屋稅、地價稅、土地增值稅、契稅、印花稅及娛樂稅等相關之主題。

四、參考素材

(一)財政部稅務入口網-電子支付帳戶繳稅/行動支付繳稅(https://pse.is/483wgahttps://pse.is/47gw6d)。

(二)財政部電子發票服務整合平台-多元捐贈專區(捐贈碼)(https://pse.is/48rk5b)。

(三)財政部電子發票服務整合平台-雲端發票四部曲(https://reurl.cc/v5DM2e)。

(四)本局稅務資訊

 1.網站(https://www.tax.taichung.gov.tw/)。

 2.YouTube(https://www.youtube.com/user/tctaxs01)。

 3.FB「中市稅輕鬆」 (https://www.facebook.com/taichungtax)。

五、參賽方式

(一)一律在本活動網站登錄報名資料,並提供作品連結及完成相關附件上傳。

(二)報名說明

 1.截止時間:112年8月20日下午4時截止網路報名收件。

 2.應上傳文件資料

 (1)提供作品上傳YouTube網址,且影片資訊設定為公開

 (2)已簽名之個人資料授權暨著作權讓與同意書正本(附件1,未滿18歲之參賽者,須經法定代理人同意)。

 (3)已簽名之參賽切結書正本 (附件2)。

 3.可個人或團體組隊(2-5位,選1位代表人,勿多人同時以同1件作品投稿)報名參賽,每位(組)參賽者作品件數不限,惟得獎作品以1件為限

六、作品規格

(一)影片長度:1-3分鐘(含片頭及片尾) 。

(二)影片語言:以國語或台語為主,可搭配其他語言(均須加上繁體中文字幕) 。

(三)影片類型:風格不限,如紀錄片、劇情片等。

(四)影片格式:解析度需1920x1080畫素以上,以可支援上傳至YouTube之影音格式(如mp4、mov、avi、mpeg)為主不接受avi編碼格式

(五)影片音樂素材:自行創作或合法取得授權音樂。

(六)影片標示:片頭須標示「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112年度結合統一發票推行辦理『稅影達人』租稅短片創作比賽」及「作品主題名稱」,片尾須加上「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廣告」且不得出現任何參賽者資訊

七、獎勵

(一)擇優錄取前3名及佳作2名,各頒發獎金及獎狀。

(二)獎項

1.優勝獎

 (1)第一名:1名,獎金3萬元及獎狀1紙。

 (2)第二名:1名,獎金2萬元及獎狀1紙。

 (3)第三名:1名,獎金1萬元及獎狀1紙。

 (4)佳     作:2名,獎金5,000元及獎狀1紙。

2.網路人氣獎:1名,獎金5,000元。

3.參與票選獎:於參與票選者中抽出10名,禮券500元。

八、評審方式

(一)評選小組:由本局聘請相關專長老師、學者及本局人員組成。

(二)評選標準


項目

說明

配分

主題及內容

主題適切、劇情完整且傳達正確法規及政策

45

創意性

內容創新、情節具巧思

35

整體性

視覺效果、畫面、配樂、錄製及後製、協調性及美感等

20

合計

100


(三)名次由評選小組視參賽者作品水準議定,必要時得以「從缺」或「調整名額」辦理。另經評審錄取之作品,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

九、網路票選

(一)票選期間:112年9月1日至112年9月20日

(二)網路人氣獎:通過資格審查的影片均放置於網路票選,選出得票數最高者,如最高得票數相同時,則並列名次,獎項平分。

(三)參與投票獎:每人每日可投5票,惟不得投給相同作品,投票1次即獲有1次抽獎機會,惟每人得獎以1次為限

十、得獎公布: 112年9月25日於本局網站、活動網頁、中市稅輕鬆FB粉絲專頁公布得獎名單。

十一、活動資訊聯絡人林小姐、電話:04-22585000分機225、電子郵件信箱:a0033003lin@gmail.com。



注意事項

(一)每位(組)參賽者作品件數不限,惟得獎作品以1件為限(團體報名之成員不得重複)。報名者須填寫報名相關資料,並詳閱相關規範,如經報名即表明認可本徵件活動之所有約定條款。

(二)活動相關規範登載於活動網頁,參賽者請逕行點閱,若作品與任一規定不符,則不列入評審及網路票選。

(三)參賽者報名時必須提供真實姓名及聯絡方式,若因資料填寫不完整或不正確致無法通知得獎訊息,視同放棄領獎資格。

(四)以團隊方式報名者,報名時須填寫1位團體代表人,主辦單位發送通知及發給獎金,均以代表人為送達代收者及扣繳義務人。如欲更換代表人,須由團隊成員以書面共同簽署同意更換。

(五)所有參賽作品必須為尚未參加任何比賽活動、任何形式公開展示及發表於各類媒體之新作,且無抄襲仿冒情事者。倘參賽作品有違反本競賽規則所列之規定者,將立即取消其參賽資格;若為得獎作品,則追回已頒發之獎項並於活動平台公告之(該獎項從缺,不另候補)。如造成第三者之權益損失,參賽者應負完全法律責任,不得異議。

(六)參賽作品若有使用他人之圖案、肖像、音樂、作詞,並涉及相關智慧財產權時,需自行取得智慧財產權授權同意等證明文件。若牴觸任何相關權利或法令,一切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承擔,本局概不負責。

(七)參賽相關資料概不退還,如經評定得獎,其著作財產權歸屬本局所有,擁有一切刪改、重製、發行、編輯、公開傳輸、播送、展示及推廣宣導等相關用途之權利。

(八)本局得無償使用得獎影片及其影像於各媒體管道、政府機關、網路平台等,進行宣傳、報導及公開播放等。

(九)本局有權於資格審核階段,先行將未符合活動辦法規定(影片格式、長度、妨礙善良風俗等)之影片篩選,不另行通知參賽者,針對該作品取消參賽及得獎資格,其涉及相關法律責任均由參賽者自行負責。

(十)得獎作品之智慧財產權及版權歸屬本局所有,如有徵用第三方之作品(如道具、配樂等)、已發表之文字、訪談或影像紀錄等,須由第三方簽具著作權使用同意書,並同意本局針對授權內容進行重製、編輯及發行。

(十一)作品不得為商業宣傳,並禁止為個人、組織及產品進行置入性行銷不得出現任何參賽者資訊

(十二)參賽者須保留作品格式之影片檔案,得獎者須於得獎名單公布後提供作品影片原始檔予主辦單位(另行通知檔案提供方式),以供後續進行宣導、活動使用。若得獎者無法提供原始檔案,主辦單位有權取消該得獎者得獎資格並追回獎項。

(十三)獎金之給付依據中華民國所得稅法規定,依現行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扣繳所得稅款,故得獎人需依規定期限内完成填寫並繳交相關收據方可領獎。若不願意配合,則視為自動棄權,不具得獎資格,該獎項視同缺。

(十四)主辦單位保留隨時變更及終止本活動所有細節内容之權利,如有任何變更將公布於本參賽網站,恕不另行通知。凡參賽者均視為同意並遵循各項規定,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補充增訂之。

❄網路人氣獎票選❄

點選欲投票之上傳作品,登入Facebook帳號即可投票。

每個 Facebook 帳號每日僅能投票五次,如有發現不當灌票情形,影片參賽者即喪失獲獎資格。

每人每日可投5票,惟不得投給相同作品,投票1次即獲有1次抽獎機會,惟每人得獎以1次為限。

網路票選期間:112年9月1日至112年9月20日

 

Prize

本活動乃由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主辦,你所提供的資料僅供管理本活動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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