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動辦法⭐

一、參加對象
(一)學生組:
臺中市公私立國小、國中及高中職各級學校學生,個人或團體(學生至多5名)組隊競賽,並得有1位指導老師。
※各校不限名額,同一學校之指導老師可同時報名多組。
※可跨校組隊,請推派一方代表報名。
(二)社會組:
全國一般民眾(含大專院校及教師)可個人或團體2-5位組隊(選1位代表人,勿多人同時以同1件作品投稿)報名參賽,每位(組)參賽者作品件數不限,
惟得獎作品以1件為限

二、活動期程
(一)徵件期間:即日起至114年3月31日下午4時
(二)得獎公告:114年4月30日以前。
(三)獎項領取:114年5月15日以前(逾期視同放棄獎項)。
(四)得獎作品網路票選:另行擇定後公告。

三、徵件主題
(一)利用電子支付帳戶/行動支付繳稅。
(二)納稅者權利保護法。
(三)使用電子稅單好處。
(四)檔案應用服務。
(五)統一發票兌獎APP暨雲端發票四部曲。
(六)地方稅-房屋稅2.0 (俗稱囤房稅)、使用牌照稅、地價稅、土地增值稅、契稅、印花稅及娛樂稅等相關之主題。

四、參考素材
(一)財政部稅務入口網-電子支付帳戶繳稅/行動支付繳稅(https://pse.is/483wgahttps://pse.is/47gw6d)。
(二)納稅者權利保護專區(https://www.mof.gov.tw/htmlList/1497)。
(三)檔案應用專區(https://gov.tw/7tw)。
(四)財政部電子發票服務整合平台-雲端發票小學堂(https://gov.tw/xVd)。
(五)房屋稅2.0(俗稱囤房稅)專區(https://gov.tw/jUh)。
(六)本局稅務資訊
 1.地方稅務局網站(https://www.tax.taichung.gov.tw/main/)。
 2.YouTube(https://www.youtube.com/user/tctaxs01)。
 3.FB「中市稅輕鬆」 (https://www.facebook.com/taichungtax)。

五、參賽方式
(一)一律至本活動專屬網站登錄報名資料,並提供作品連結及完成相關附件上傳。
(二)作品繳交
 1.截止時間:114年3月31日下午4時截止網路報名收件。
 2.應上傳文件資料
(1)提供作品上傳YouTube網址,且短片資訊設定為不公開。(請註明檔名「作品主題名稱」範例:稅棒稅勇或稅愛跑酷)
(2)各項附件上傳 (附件下載:請點選活動網頁右上方「表單下載」)
☀學生組
附件1:活動報名表。
附件2:未成年學生須附上已簽名之家長同意書正本。

☀社會組
附件3:已簽名之個人資料授權暨著作權讓與同意書正本。(未滿18歲之參賽者,須經法定代理人同意)
附件4:已簽名之參賽切結書正本。

 六、作品規格
(一)短片長度:30秒至90秒(必須含片頭及片尾)。
(二)參賽短片須為參賽者原創
不得以 AI 系統生成軟件製作,但不禁止使用AI智能創作物為影音輔助素材。
(三)語言:以國語或台語為主,可搭配英語或其他語言
(短片組均須加上繁體中文字幕)
(四)短片類型:風格不限,如紀錄片、劇情片或是動畫製作等。
(五)短片格式:橫式或直式,解析度需1920x1080(或1080 x1920)畫素以上,以可支援上傳至YouTube之影音格式(如mp4、mov)為主。

(六)所有使用之素材(含音樂),必須自行創作或合法取得授權,並依據著作權法相關規定辦理。
(七)短片提供作品上傳YouTube網址,且短片資訊設定為不公開。
(八)作品標示:
片頭/抬頭須標示「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稅潮視界Show』租稅創作比賽」及「作品主題名稱」(範例:稅棒稅勇或稅愛跑酷),片尾/結尾須加上「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廣告」。

七、獎勵
(一)學生組 (含國小、國中及高中職學生)
1.第一名: 1名,禮券6,000元及獎狀1紙。
2.第二名:共2名,各禮券5,000元及獎狀1紙。
3.第三名共3名,禮券3,000元及獎狀1紙。
4.佳 作: 若干名(視報名隊數及作品品質決定)。前3名者,各禮券2,000元及獎狀1紙;其餘為獎品1組及獎狀1紙。
(二)社會組 (全國一般民眾,含大專院校及教師)
1.第一名: 1名,禮券1萬元及獎狀1紙。
2.第二名: 1名,禮券8,000元及獎狀1紙。
3.第三名: 1名,禮券6,000元及獎狀1紙。
4.佳 作: 共2名,各禮券5,000元及獎狀1紙。
(三)得獎作品網路人氣獎:各組取1名,各禮券3,000元。
(四)指導獎:學生組獲獎作品之指導教師均發給獎品,前3名指導教師另發給指導獎狀。

八、評審方式
(一)評選小組:清水高中聘請相關專長老師(或學者)及地方稅務局人員組成。
(二)評選標準

項目

說明

配分(%)

主題及內容

主題適切、劇情完整且傳達正確法規及政策

40

創意性

內容創新展現

30

行銷性

視覺效果、配樂、敘事性、表現力及渲染力、整體流暢度及渲染力等

30

合計

100

(三)名次由評選小組視參賽者作品水準議定,必要時得以「從缺」或「調整名額」辦理。另經評審錄取之作品,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

九、網路票選
(一)票選期間:另行擇定後公告。
(二)網路人氣獎:得獎作品的短片放置於網路票選,選出得票數最高者,如最高得票數相同時,則並列名次,獎項平分。
(三)參與投票:每人每日可投5票,惟不得投給相同作品

十、得獎公布: 114年4月30日以於承辦學校網頁及地方稅務局網站、活動網頁、中市稅輕鬆FB粉絲專頁公布得獎名單。
十一、活動資訊聯絡人:清水高中翟主任、電話:04-26222116分機211,電子郵件信箱:cshs211@ms.cshs.tc.edu.tw。


學生組



社會組


⭐注意事項⭐

(一)每位(組)參賽者作品件數不限,惟得獎作品以1件為限(團體報名之成員不得重複)。報名者須填寫報名相關資料,並詳閱相關規範,如經報名即表明認可本徵件活動之所有約定條款。

(二)活動相關規範登載於活動網頁,參賽者請逕行點閱,若作品與任一規定不符,則不列入評審及網路票選。

(三)參賽者報名時必須提供真實姓名及聯絡方式,若因資料填寫不完整或不正確致無法通知得獎訊息,視同放棄領獎資格。

(四)社會組以團隊方式報名者,報名時須填寫1位團體代表人,主辦單位發送通知及發給獎項,均以代表人為送達代收者及扣繳義務人。如欲更換代表人,須由團隊成員以書面共同簽署同意更換。

(五)所有參賽作品必須是參賽者原創,尚未參加任何比賽活動、任何形式公開展示及發表於各類媒體之新作,且無抄襲仿冒情事者。倘參賽作品有違反本競賽規則所列之規定者,將立即取消其參賽資格;若為得獎作品,則追回已頒發之獎項並於活動平台公告之(該獎項從缺,不另候補)。如造成第三者之權益損失,參賽者應負完全法律責任,不得異議。

(六)參賽作品若有使用他人之圖案、肖像、音樂、作詞,並涉及相關智慧財產權時,需自行取得智慧財產權授權同意等證明文件。若牴觸任何相關權利或法令,一切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承擔,地方稅務局概不負責。

(七)參賽相關資料概不退還,如經評定得獎,其著作財產權歸屬地方稅務局所有,擁有一切刪改、重製、發行、編輯、公開傳輸、播送、展示及推廣宣導等相關用途之權利。

(八)地方稅務局得無償使用得獎短片及其影像於各媒體管道、政府機關、網路平台等,進行宣傳、報導及公開播放等。

(九)地方稅務局有權於資格審核階段,先行將未符合活動辦法規定(短片格式、長度、妨礙善良風俗等)之篩選,不另行通知參賽者,針對該作品取消參賽及得獎資格,其涉及相關法律責任均由參賽者自行負責。

(十)得獎作品之智慧財產權及版權歸屬地方稅務局所有,如有徵用第三方之作品(如道具、配樂等)、已發表之文字、訪談或影像紀錄等,須由第三方簽具著作權使用同意書,並同意地方稅務局針對授權內容進行重製、編輯及發行。

(十一)所有作品不得為商業宣傳,並禁止為個人、組織及產品進行置入性行銷不得出現任何參賽者資訊。如為學生組可允許露出學校社團或校隊名稱(惟不可有贊助商或產品等資訊涉有商業宣傳等資訊),短片中不得出現使用軟體之浮水印。

(十二)參賽者須保留作品格式之短片檔案,得獎者須於得獎名單公布後提供作品短片原始檔予主辦單位(另行通知檔案提供方式),以供後續進行宣導、活動使用。若得獎者無法提供原始檔案,主辦單位有權取消該得獎者得獎資格並追回獎項。

(十三)禮券之給付依據中華民國所得稅法規定,依現行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扣繳所得稅款,故得獎人需依規定期限内完成填寫並繳交相關收據方可領獎。若不願意配合,則視為自動棄權,不具得獎資格,該獎項視同缺。

(十四)主辦單位保留隨時變更及終止本活動所有細節内容之權利,如有任何變更將公布於本參賽網站,恕不另行通知。凡參賽者均視為同意並遵循各項規定,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補充增訂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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