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動辦法

  • 活動期間2021/04/06-2022/2/28
  • 活動辦法2021/04/06-2022/2/28期間,老楊嘉義直營門市方城市觀光工廠購買任何商品單筆消費發票(需未記註購買者營業事業統一編號)經折扣後仍滿新台幣$500(含)以上,並經上網登錄該單張發票者,即可參加抽獎

*單張發票僅限登錄乙次,發票登錄截止日:每月3日23:59止(例:4月發票需在5/3前登錄,以系統時間為準)。

*登錄之發票相關憑證、購物明細請留存,中獎時須提供予主辦單位佐證之用。

*請務必依照登錄辦法填入相關資訊,方能參加本抽獎活動。

  • 發票說明

電子發票:請輸入發票號碼發票日期隨機碼及表單相關資訊 (電子發票有輸入隨機碼者後續表單「不需」上傳圖片)

雲端發票(載具):請輸入發票號碼發票日期、手機條碼、驗證碼及表單相關資訊

  • 中獎名單將於每月5日下午17點(遇例假日則順延)公布於活動頁面,並寄送中獎通知信,如遇天災等不可抗力之因素,主辦單位有權更改抽獎日期及公告日期。
  • 兌換方式中獎者請於 當月20日前 依中獎通知信中所付之「老楊食品月月抽 得獎領據」印出並填寫完整,並與ˋ中獎發票影印本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以掛號方式郵寄至600 008 嘉義市中山路249號 (老楊食品月月抽 活動小組 收),以利主辦單位核實中獎資格,未於期限內回覆者則視同放棄中獎資格及權利。
  • 註:電子發票上傳至財政部系統需48小時,若無法登錄電子發票(含雲端發票)時,請於消費時間過48小時候再行登錄。
  • 疫情期間,為感謝司機及領隊推廣國內觀光旅遊,如團體旅客消費達標,將提供前來老楊方城市之遊覽車司機及領隊各乙次抽獎機會,以車次車號及該車旅客消費紀錄為憑。

注意事項

1. 參加本活動者,即同意接受本活動辦法、注意事項(含其更新修正內容)及中獎名單(依本網站之公佈為準)。如有違反,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得獎資格,不得異議,並對於任何破壞本活動之行為保留相關權利。

2. 本活動獎品發送或領取僅限於台灣、金門、澎湖、馬祖地區。獎品配送過程中非可歸責於主辦單位所致毀損、錯遞、遲遞、遺失或中獎人因個人因素未領取,主辦單位恕不負責;獎品經寄達並簽收後,如有遺失、盜領或自行毀損,不得要求補寄。

3. 發票登錄和上傳發票照片前,請先確認持有之發票消費日期及內容與活動辦法相符。

4. 參加者保證所有填寫或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及正確,且未冒用或盜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或智慧財產權。若因中獎者資料填寫不完整或不正確,導致活動中獎時無法取得聯繫及寄送,則視為中獎者放棄中獎權利,主辦單位將不另行通知或補寄獎品。如因中獎者之個人因素導致獎品被退回或無法送達者,亦同。如中獎者填寫之個人資料有不實或不正確之情事,經主辦單位確認後將取消其中獎者之中獎資格。如有致損害於老楊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或其他任何第三人權益,該中獎者應負一切相關法律責任。

5. 主辦單位有權檢視本活動參加者之參加行為及中獎情形是否涉嫌不法或有違常理之異常狀況,包括但不限於下列情況:人為操作蓄意偽造、短時間異常多筆參與行為、透過任何電腦程式參與活動、詐欺或以任何其他不正當的方式意圖以進行不實或虛偽活動參與行為、或登錄資料不實或不正確或盜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或有違反活動規範之行為。活動參加者因上述情形所獲得之活動資格及獎品,主辦方保有變更、終止其參加活動資格、取消中獎資格或暫停活動的權利,並對於任何破壞本活動之行為保留法律追訴權,並就因此產生之損害,得向參加者請求賠償。

6. 參加者同意所有留存或產生之任何參與活動的資料及記錄,皆以主辦單位的電腦系統與時間的紀錄為主。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而使系統誤送活動訊息或中獎通知,或是而使參加者所寄出或登錄之資料有遲延、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中獎者亦不得因此異議。

7. 中獎者同意配合主辦單位將中獎者名單公開公布社群網路、平面廣告與活動網站,以作為活動宣傳之用。

8. 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獎項價值超過新台幣20,000元者,中獎者依法需自付10%稅額。中獎者若無法配合,或不願意給付中獎獎項之稅額,則視為中獎者放棄中獎資格及權利。

9. 中獎者以掛號方式郵寄「老楊食品月月抽 得獎領據」給主辦單位時,請連同相關中獎發票影印本及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本一併郵寄,以供報稅使用。老楊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將於2021年/2022年年底,開立各類所得稅扣繳憑單給中獎者。

10. 本活動獎項詳細內容與規格、顏色皆以實物為準,奬項圖片(示)僅供參考。本活動之獎項中奬人亦不得要求獎項更換或轉讓或折換現金,主辦單位保留更換等值贈品之權利。

11. 主辦單位保留隨時修改、變更、暫停或終止本活動內容之權利,並以本網站公告為準。活動內容若有未盡之事宜,依現行相關法令規定處理。

【參加者個人資料使用條款】

一、本活動參加者於提交個人資料(包括但不限於姓名、電子信箱、電話、地址)時,即視為同意老楊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得於活動期間及活動結束後一年內,依業務行銷、消費者及客戶管理與服務、調查統計與研究分析等特定目的蒐集、處理與利用個人資料。

二、參加者所提供的個人資料,將用於提供主辦單位寄送確認信件、確認身份等與本活動有關之事宜使用。若參加者不提供、請求刪除或提供錯誤之個人資料,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參加者之參加或得獎資格。

三、依據個資法第三條規定,參加者就主辦單位保有參加者之個人資料得行使下列權利:

(一) 除有個資法第十條所規定之例外情形外,得向主辦單位查詢、請求閱覽或請求製給複製本,惟依個資法第十四條規定主辦單位得酌收必要成本費用。 

(二)得向主辦單位請求補充或更正,惟依個資法施行細則第十九條規定,應適當釋明其原因及事實。 

(三)主辦單位如有違反個資法規定蒐集、處理或利用個人資料,依個資法第十一條第四項規定,得向主辦單位請求停止蒐集。 

(四)依個資法第十一條第二項規定,個人資料正確性有爭議者,得向主辦單位請求停止處理或利用個人資料。惟依該項但書規定,主辦單位因執行業務所必須並註明其爭議或經個人書面同意者,不在此限。 

(五)依個資法第十一條第三項規定,個人資料蒐集之特定目的消失或期限屆滿時,得向主辦單位請求刪除、停止處理或利用個人資料。惟依該項但書規定,主辦單位因執行業務所必須或經個人書面同意者,不在此限。

四、如欲行使上述個資法第三條規定之各項權利,有關如何行使之方式,得填寫客服單(https://feversocial.com/tkfood1979/18687)向主辦單位客服詢問。

【2022年1月中獎名單】

頭獎:可愛馬電動自行車乙台-

貳獎:一萬元酥好禮乙名-

叁獎:五千元酥好禮乙名-

【12月中獎名單】

頭獎:可愛馬電動自行車乙台-O瑞

貳獎:一萬元酥好禮乙名-洪O惠

叁獎:五千元酥好禮乙名-施O璠

【11月中獎名單】

頭獎:可愛馬電動自行車乙台-O珺

貳獎:一萬元酥好禮乙名-劉O枝

叁獎:五千元酥好禮乙名-黃O足

【10月中獎名單】

頭獎:可愛馬電動自行車乙台-O麗

貳獎:一萬元酥好禮乙名-吳O琦

叁獎:五千元酥好禮乙名-柯O玉

【9月中獎名單】

頭獎:可愛馬電動自行車乙台-

貳獎:一萬元酥好禮乙名-許O偉

叁獎:五千元酥好禮乙名-買O威

【678月中獎名單】

頭獎:可愛馬電動自行車乙台-

貳獎:一萬元酥好禮乙名-徐O紳

叁獎:五千元酥好禮乙名-吳O萍

【5月中獎名單】

頭獎:可愛馬電動自行車乙台-李O辰

貳獎:一萬元酥好禮乙名-董O成

叁獎:五千元酥好禮乙名-許O彬

【4月中獎名單】

頭獎:可愛馬電動自行車乙台-余O雲

貳獎:一萬元酥好禮乙名-尤O菁

叁獎:五千元酥好禮乙名-陳O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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