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驟1:不限年齡與國籍,凡非設籍馬祖連江縣之旅客(服役連江縣軍人除外),至活動優惠店家消費,並與店家專屬立牌拍照,將此照片上傳至活動平台,每上傳1張照片即可獲得1枚電子章。
步驟2:集滿3枚電子章,並於合作優惠店家消費總金額達1,000元以上。
步驟3:於兌換時間至兌換地點出示以下證明文件,經工作人員核對即可兌換鷗霸捏捏球乙份,限量600份,兑完為止。
兌換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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兌換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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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竿福澳碼頭遊客服務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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週一至週日09:30-12:00、14: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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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引遊客服務中心內的「北緯26度咖啡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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週一至週日08:0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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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核對的資料如下,請記得攜帶到場
★本人身分證明文件(如身分證/居留證/護照,14歲以下未持有身分證可用健保卡)
★本人七日內臺灣往馬祖之機票或船票證明正本(搭乘日期限於114/02/23-06/30)
★消費集點所取得之統一發票、收據、票根正本(開立日期限於114/03/01-06/30)
★集滿3枚電子章之手機畫面
注意事項:菸、臺灣往馬祖之機票或船票費用、本次馬祖旅遊團費,均不列入本活動累積消費金額之計算範圍內。
每張照片中皆須有店家專屬立牌入鏡,且3張照片之店家專屬立牌不得重複。